印发《阳泉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保障工程设施持续有效发挥效益,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我局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阳泉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办法》共分八章二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管护的总要求、管护职责、管护主体和方式、管护标准及内容、管护资金筹集及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是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的总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