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将对从事设施农业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2024、2025年度建设经营进行贷款产生的利息予以贴息。

贴息对象: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贴息范围:建设主体开展的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山西省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但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省级已下达的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按照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流动资产贷款贴息8:2的比例予以划分。肉牛奶牛产业不受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流动资产贷款贴息8:2的比例限制。

贴息额度:贴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项目,2024年、2025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

贴息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对同一个主体的同一笔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贴息标准:2025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LPR的70%,且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6%,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4%,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2%,贷款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