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区某养殖场未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5年10月30日,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阳泉市矿区某养殖场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11月5日前整改。2025年11月5日,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养殖场进行复查,经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在限期改正期间销售了1批次鸡蛋共计240千克,仍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阳泉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盂县某家庭农场未按规定开具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5924,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盂县西潘乡羊泉村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西潘乡羊泉村家庭农场(盂县)售卖鸡蛋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附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盂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开具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5924,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盂县东梁乡西梁村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东梁乡西梁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盂县)售卖鸡蛋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附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盂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开具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5926,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盂县牛村镇骆驼岩村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牛村镇骆驼岩村养殖专业合作社(盂县)售卖鸡蛋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附动物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