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泉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阳泉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发展成效与不足,分析“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出阳泉市农业农村“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形成符合要求、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阳泉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丰富的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经验;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单位或机构简介;
(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五)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业绩;
(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询价单;
(九)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四、比选方法
根据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本项目中选的机构。
五、资料递交
(一)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二)送达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阳泉市农业农村局420办公室
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0353-3308170
(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6月4日18:00。
(四)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五)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报价函(参考格式)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我方已认真研读贵局《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要求提供阳泉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项目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形成符合要求、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阳泉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文本。
我方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并承诺若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将严格履行全部服务义务。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