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阳泉硒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阳泉富硒特色农产品走向更广阔市场,经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拟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项目实施单位。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6年“阳泉硒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及推广项目
(二)项目预算: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制作一部富硒产业宣传片。全面展现我市“天然硒地”资源禀赋及全产业链成果,作为对外推介、招商引资的重要视听载体,并在主流媒体播放;
2.制作12条以上短视频。(每条60至120秒)聚焦富硒产品场景化传播,传递“硒是阳泉宝,随餐吃更好”的理念,引发用户互动与转发,扩大品牌社交影响力;
3.其它多渠道品牌宣传推广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传及推广活动,有效提升“阳泉硒品”在街头巷尾的曝光度,让品牌深入市民日常生活,形成“视频有深度、传播有热度、街头有广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同时助力我市富硒产品进一步开拓京津冀及本地市场。
(四)实施要求
1.宣传片须具有较高的创意水准和专业制作水平,成片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使用;
2.所有设计及制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推广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确保曝光量及互动效果;
4.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及推广任务。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影视制作、品牌策划、文化传媒等相关内容;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障项目有足够的人员力量投入;
(四)须提供至少2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含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本项目为阳泉市农业农村局购买第三方宣传推广服务项目,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和方案编制。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超出限价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均视为无效。有效报价为资格审查合格,且按提供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有效报价的方案经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按照实施要求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三)报价应当包含宣传片制作、物料设计、推广投放、税金及全部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四、方案递交要求
1.递交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品牌宣传片创意方案、推广策略、执行计划、团队配置等)、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8:00时(以收到时间为准)。
4.送达地址:阳泉市农业农村局207室(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6号)。
5.报价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将方案密封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送至阳泉市南大街197号市农业农村局207室。
4.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实施单位须保证所有成果的原创性,如因版权问题产生法律纠纷,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对宣传片及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选单位应予以配合。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贾宇星
电 话:0353-3308061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