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压紧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守田间到餐桌安全底线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覆盖管理品类,严格落实带证上市

全市范围内所有蔬菜、瓜果、茶叶、禽蛋、活畜禽、水产养殖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制管理范围。所有外售、流通、入市的产地农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带证上市、货证同行、逐批溯源”制度,实现品类全覆盖、主体全覆盖、批次全覆盖。

二、压实主体法定责任,规范依规开具使用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生产批次逐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信息真实、要素齐全、批次对应、有据可查。种植养殖散户须主动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做到应开尽开、随货附证。

农产品收购、分装、初加工主体对混装、分装、重新包装后外销的农产品,必须重新核验质量、独立开具合格证,严禁套用、沿用原始生产凭证。

合格证须完整标注产品名称、产地、数量、生产主体、联系电话、开具日期及承诺依据等法定要素,可使用制式纸质凭证或官方电子追溯合格证。所有开证台账、留存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三、严明禁止性规定,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严禁①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合格证的;②未依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开具的;③合格证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或严重不规范的;④未按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⑤其他违反合格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强化属地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生产基地、种养散户、收购集散点等重点环节、重点主体。

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对拒不整改、屡改屡犯、情节严重的经营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步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黑名单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及联合约束。

五、深化指导服务,畅通社会监督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免费提供合格证开具模板、线上开证系统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帮扶,全力指导各类主体规范落实制度。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合格证管理违法违规线索。

咨询电话:0353-3308396

特此通告。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