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艳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幸福指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持续发力乡村振兴,深挖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到20530元,同比增长7.7%,绝对值全省第三;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329元,比上年增长16.1%,绝对值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增速全省第四,稳定实现“两个高于”。全面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共培育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106人。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总收入达到9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5.44亿元,全市年收入破百万的村达141个。创新打造平定县桥头村“地权收益股份化”、盂县王炭咀村“小农变掌柜”、郊区东梁庄村“集中拓荒、连片托管”等多种“三权分置”示范样板,既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又进一步夯实了粮食安全基础。
二、主要举措
1.聚焦乡村产业发展,注重联农带农实效。支持农村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土地收益,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
依托富硒资源优势做大做优富硒产业。“阳泉硒品”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发布,平定富硒产业专业镇成为全市首批6个市级专业镇之一,搭建好“研究院+生产地+产业园+集散区+展销端”的全产业链发展架构。2023年富硒产业实现“五个翻番”,产品种类由7类拓展到14类,基地规模由2.5万亩增加到5.1万亩,经营主体由138个发展为210个,产品认证由52个增加到136个,产业产值由3.5亿元增长到7.2亿元,富硒产业成为我市“特”“优”农业的新亮点、农民增收致富的突破点。
积极发挥乡村休闲旅游业在横向融合农文旅中的连接点作用,推动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到2023年底,我市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11亿元,同比增长9%,从业人数约5930人,其中农民就业人数4133人,带动农户8050户,接待人次达319.16万人次。此外,我市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扩大群众就业增收渠道,持续提升帮扶产业发展水平,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发展庭院经济7002户。
2.围绕建设城乡一体、共同富裕的市域样板,持续推进乡村建设。2023年,完成98个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6793户、问题户厕整改1304户;完成1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四好农村路”241.2公里,旅游公路162.4公里,完成农村造林任务22.2万亩。龙华口调水工程有序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96%。25所寄宿制学校、6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改造全部完工,累计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626个,达标率96.3%,乡村5G网络覆盖率超过70%。巩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覆盖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免费送戏下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惠民活动,农民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3.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2023年争取省级以上资金3.2亿元,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突破口,“东梁庄模式”“西城经验”两个土地延包整村试点经验正在全国推广,平定县东回镇、郊区旧街乡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国家级整乡镇试点。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善治,突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村民自治实践成效不断显现,累计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4个。发力农业生产托管,托管面积达到56.91万亩,服务农户达到7.2万户,有效破解山区农户“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
4.夯实“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义务教育保障方面,建立实行动态监测机制,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学校26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覆盖率达到100%,送教上学183人,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一例失学辍学。全市25所寄宿制学校建设改造任务全部完工。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常态化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排查掌握脱贫群众住房情况,全力化解住房安全问题,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2023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1户,竣工121户,竣工率100%。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优化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持续巩固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截至12月12日,2024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城乡居民保险参保率达96.39%。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风险监测机制,落实工程设施“四预”措施,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施维修养护工程29处,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老旧管道更换、蓄水池维修和水质提升。
5.持续提升保障标准。2023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0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89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着力推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平定县鹊山移民安置社区完成五好社区创建并挂牌,盂县聚景园小区、郊区喜来居小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全年搬迁脱贫劳动力1235人,务工就业946人,户就业率达100%,实现有劳动力搬迁户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农民群众幸福感大幅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立足特色资源、突出优势、打好品牌,做大、做优、做强我市富硒产业新IP,着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提升我市农民幸福指数的关注,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继续支持关心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