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晶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
我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第三方环卫外包模式,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5.5%,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现31个乡镇、620个行政村全覆盖,投入资金3464万元,其中政府部门投入2000万元,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万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3887吨,拆除废弃建筑、残垣断壁405处,村庄环境卫生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但因县区财力有限和土地手续批复缓慢,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滞后,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过程中,我市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完成了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导致偏远地区治理任务推进难度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比工作措施,比整治成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围绕部分区域、部分路段,根据整治标准,整改不到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台账,拉出任务清单,彻底改变偏远区域脏乱差面貌。
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我们坚持要素支撑,项目引领整体提升,2023年盂县提前谋划,打包龙华河沿线9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申报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4941万元。平定县谋划打包7个乡镇22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于基层工作者缺少相关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导致在工作中会出现较欠完善和改进的地方。
下一步,我们将实地调研走访,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严格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对项目实施的具体人员开展培训宣传,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力度,提高村干部项目规范管理意识,确保项目实施落地。
三、关于农村公厕未按标准建设及日常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我市目前有公共卫生的村庄共288个,共有卫生公厕704个。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农村公厕建设及管护问题,联合住建部门定标准,制规范,对公用厕所加强日常打扫维护,结合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维护经费,探索实行奖惩激励措施。以及对公厕周边环境及管理制度加强维护监管,保障农村人居环境的干净整洁。
四、关于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现全覆盖。标准化村卫生室626个。87%的行政村有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87%的行政村,特困失能老年人有入住敬老院需求的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人口发展变化,科学配置和统筹县乡村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配合卫健、民政部门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对村医基本技能培训,推动医保定点全覆盖。
五、关于农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我市各县区积极推动广大农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当中来,564个村将村庄清洁列入村规民约。平定县组织包村领导、党员干部、志愿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主题党日活动。郊区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作用,开展绿色志愿服务,采用党员责任区、街巷长制、文明户评选、“等乡村治理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优势,采取专题采访、报道典型、曝光问题等形式全面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广大农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当中来。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